新月派是现代新诗史上一个重要的诗歌流派,该诗派大体上以1927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自1926年春始,以北京的《晨报副刊•诗镌》为阵地,主要成员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孙大雨、刘梦苇等。他们不满于"五四"以后"自由诗人"忽视诗艺的作风,提倡新格律诗,主张"理性节制情感",反对滥情主义和诗的散文化倾向,从理论到实践上对新诗的格律化进行了认真的探索。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提出了著名的"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因此新月派又被称为"新格律诗派"。新月派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文化弱点,也使新诗进入了自觉创造的时期。1927年春,胡适、徐志摩、闻一多、梁实秋等人创办新月书店,次年又创办《新月》月刊,"新月派"的主要活动转移到上海,这是后期新月派。它以《新月》月刊和1930年创刊的《诗刊》季刊为主要阵地,新加入成员有陈梦家、方玮德、卞之琳等。后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讲求"本质的醇正、技巧的周密和格律的谨严",但诗的艺术表现、抒情方式与现代派趋近。“三美”中的音乐美是指新月派诗歌每节韵脚都不一样,好像音乐一样。建筑美是指诗歌的格式好像建筑一样。绘画美指的是新月派诗歌的每节都是一个可画出的画面。
朦胧诗是新时期一个非常重要的文学流派,是“文革”后期一群自我意识开始觉醒的青年(舒婷、顾城、江河、杨炼等)利用诗歌的形式,对现实进行反思和追求诗歌独立的审美价值的产物。朦朦胧诗作为一种新诗潮,一开始便呈现出与传统诗歌不同的审美特征。对人的自我价值的重新确认,对人道主义和人性复归的呼唤,对人的自由心灵的探求构成朦朦胧诗的思想核心,而意象化、象征化、立体化和隐喻性,则是朦朦胧诗艺术表现上的重要特征。朦胧派诗人无疑是一群对光明世界有着强烈渴求的使者,他们善于通过一系列琐碎的意象来含蓄地表达出对社会阴暗面的不满与鄙弃,开拓了现代意象诗的新天地,新空间。“朦胧诗”是采用虚写手法,变具体为抽象,追求的是诗内在旋律,运用象征和隐喻的写法,使人读起来有一种朦胧的美感。
转自搜搜问问
[ 本帖最后由 启今 于 2012-3-10 19:10 编辑 ]